現在網約車現已深化到咱們生活中,也為很多人的出行供給了方便,也在必定程度上緩解了交通壓力,更為重要的是給很多人供給了崗位,一些人就是靠這個職業養家糊口,也有為了多賺錢而做兼職的,盡管競賽大,不過還是有人想去跑租借,我們想必首選就是去租一輛吧!既然是車,肯定會呈現毛病,可是剛租沒多久的車就呈現問題,這個誤工費該誰負責呢?最近的吳先生租了一輛車,耽誤了10天,但一向等不到租借公司的回復。一同看看詳細情況吧!
吳先生在8月底的時分,租了一輛新能源車跑租借,他當初選的是月租的方法,一起交1萬元的押金,租金一個月是3800元,然后剩余的才歸他一切。可是沒有開幾天,就會經常呈現打不著火的現象,偶然打著也需求十幾次才干“幸運”打著,吳先生就聯絡了租借公司,對方讓他把車開到點撥的修理點。
吳先生過了兩天去取車,可是卻被告點火器好了,新的問題也呈現了:程序問題(比較專業術語,吳先生并不是太理解),而修補人員回廠家了,吳先生這一等就是10天左右,車子仍舊沒有修好,吳先生覺得一個月下來現已空了十天,而他一邊要承當月租,一邊還沒有其他收入(專職做這行),吳先生以為租借公司的這輛車自身就有問題,所以租借公司應當給予補償。
吳先生找到記者,期望在記者的協助下,有用處理此事。記者來到這家修理點,工作人員表明點火體系都是正常,單導致全車毛病燈亮,需求刷體系,而因為廠家給他們的體系刷在這輛車上一向不合適,廠家一向在研討,還沒有給回復,所以導致了沒有修好。
吳先生表明租借公司其時許諾這是一輛新車,他現在置疑這個說法。隨后記者聯絡到了該租借公司,陳司理表明其時是沒有呈現問題的,給吳先生的車也是新車,他們也是受害者(他們也是買的車租給的吳先生),不過他們會承當一切的修理費用的,并革除修理期間的租借費。
對此吳先生提出要求補償誤工費,陳司理表明他們現在現已在跟廠家那兒洽談,廠家那兒應該會做出補償的,但詳細的補償內容或條款,還在洽談中。
小編表明吳先生剛開幾天就呈現這種毛病,關于全職來說,肯定會很憤慨的,可是作為租借公司卻不能有用的快速的去處理問題,非要比及工作不能再拖才去處理,這明顯不是一個商家應該做的事,更不能以廠家為由進行推脫,至于吳先生索要的補償也是合情理的。當然這僅僅小編鄙意,關于這件事,你是怎么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