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強(化名)是一名網約車司機,素日里駕車載客營生,但是近兩天,車輛卻停在洪山區東湖景園小區里不能動。“王強,你不跑網約車了?”“不敢跑,車開出小區就是守法。”面對冤家的疑問,王強無法地解釋。
王強駕駛的車輛是租來的,依據他和租車公司簽署的《汽車租賃協議》,租車公司應該保證爲租賃車輛置辦相關保險,但是王強留意到,車輛交強險在3月21日前曾經到期,租車協議的到期日爲3月31日。
交強險到期,車輛不能上路,王強每天的生活沒了下落,爲了能盡快出車,他找到租車公司,要求公司續保,可直到昨天,車輛依然沒有續保。
和王強有相似遭遇的駕駛員還有一些,昨天上午,武漢晚報記者離開租車公司,有駕駛員也來訊問保險成績。
租車公司任務人員表示,目前續保任務正在停止中,估計一切任務會在4月份完成。關于車輛不能上路,影響局部駕駛員運營網約車的成績,任務人員稱可以收費提供停車場所,供車輛停放,關于急需車輛的駕駛員,公司目前正在思索能否向其他租車公司租車,供駕駛員暫時運用。
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表示,租車中,交強險過時發作事故,承租方和出租方恐怕都需求承當責任:“出租公司在《租車合同》期內未對出租車輛續保,雖然承租方沒有留意,但出租方提供的效勞仍存在瑕疵,所以出租方應承當未實行續保義務的責任。承租方也不例外地要承當賠付責任。”
轉自:徐州租車徐州捷辰鴻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